危化品企业二重大一重点
“二重大一重点”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概念,旨在强化对高风险环节的监管,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“二重大”
- 重大危险源:指长期或临时生产、储存、使用危险化学品,且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。根据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》,企业需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、评估、登记建档,并实施监控、预警和应急管理。
- 重大事故隐患: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,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。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,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整改,实行闭环管理,并向监管部门报告。
二、“一重点”
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。国家明确列出了重点监管的18种危险化工工艺(如加氢、氧化、硝化等)和60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(如氯气、氨、液化石油气等)。涉及这些工艺和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,配备自动化控制系统、安全联锁装置和紧急停车系统,提升本质安全水平。
三、管理要求
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健全“二重大一重点”管理制度:
- 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控,定期开展安全评估;
-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,重大隐患整改做到责任、措施、资金、时限和预案“五到位”;
- 对重点工艺和化学品加强操作人员培训,严格执行操作规程;
- 制定专项应急预案,定期组织演练,提升应急处置能力。
总之,“二重大一重点”是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抓手,通过聚焦关键风险点,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,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