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化品二重点一重大
“二重点一重大”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概念,旨在加强重点环节、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,防范重大安全风险。具体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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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重点
-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:指具有毒害、腐蚀、爆炸、燃烧等性质,且在生产、储存、使用过程中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化学品。国家根据风险程度列出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》,如氯气、氨、硫化氢、甲醇等,要求企业对其实施全过程严格管控。
-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:指在生产过程中易发生火灾、爆炸、中毒等事故的高风险工艺。国家发布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》,如加氢、氧化、硝化、裂解等。企业需对这些工艺进行自动化控制升级(如DCS、SIS系统),并强化操作人员培训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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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重大
- 重大危险源:指长期或临时生产、储存、使用危险化学品,且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。根据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》,企业必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、评估、登记建档,并实施监控预警、定期检测和应急预案演练。同时,须接入政府监管平台,实现在线实时监控。
“二重点一重大”管理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。监管部门通过专项检查、执法监督等方式,推动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,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总之,“二重点一重大”是危化品安全管理的核心抓手,聚焦高风险物质、工艺和设施,通过科技手段与制度建设相结合,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。